其實我不祇一次被人視為愚笨的或過份天真樂觀的。
因為我給人印象最深的便是愛在嘴邊掛著"感恩"二字。
尤其是我的家人,他們有時都會好像看怪獸般的眼光看我。(他們全是未信主的)
即使情況有幾差都好,我都總可以找到"感恩"的地方。(其實,我只是想我的家人別把情況想得太糟,自己嚇自己罷了。)
比方說,最近弟婦生了一個兒子,名叫浩峰。
由於弟婦懷孕前曾經有濫用藥物的前例,加上又愛吸煙,所以醫院對浩峰的檢查做得較詳細,且特別要做腦部檢查。
誰不知腦部掃瞄結果一出,嚇壞了我的家人。
因為報告指浩峰的腦部有很多細小的水泡,醫生說這些水泡有可能影響孩子的腦部發展,其中對智力的影響是最大。
我弟婦一聽到結果後,立即成了淚人,自責不已。
醫生更直指是弟婦以前的壞習慣累及嬰孩,此話更使弟婦情緒崩潰。
家中各人都十分擔心浩峰的情況。
後來弟婦知道我有一好友是做護士的,故打電話給我求我向朋友查問浩峰的病況及有沒有根治之法。
於是我便替她問清楚,後來得知這種情況也相當普遍,故我安慰弟婦,更指出這事值得感恩的地方。
當然,弟婦當下無法接受此事有什麼值得感恩(明白非基督徒的心態和想法),但總算讓忐忑不安的弟婦稍為冷靜。
事實上,發生此事,當然無人希望、無人渴想。
也許,有些不信者更認為寧願不要讓我知,好讓我安心幾年。
但作為基督徒的我,我卻是這樣想的。
若不是弟婦有這樣的歷史,醫院壓根兒不會多撥人手資源替浩峰檢查,更不會因此及早發現問題。
很多嬰孩正是初生時已有這種情況,卻得不到檢查;
結果到歲半至兩三歲,甚至年齡更大後才發現孩子智力學習方面有問題,錯過了醫治或教育的良機,讓不少父母大受打擊、後悔不已.....
作為教師的我親眼目睹不少這些個案,
在教會中也見過有些嬰孩患更嚴重的腦病,甚至夭折流產的例子。
所以比較之下,我真的認為弟婦和浩峰的例子算是小事。
況且,浩峰的腦部是否真的有問題,我一直認為是醫生避免負上責任而誇大其辭,但實質是什麼也未能證實;
故何解我們已經先自亂陣腳,活於陰霾之下呢?
何況,就算浩峰真有問題,我們若能及早得知,然後及早應對,對孩子而言也是最好的。
所以神能夠讓弟婦早點兒知道都是值得感恩的事。
不過,以上想法在很多非基督徒眼中,是不可理喻的。
你不是太天真太樂觀,便是太愚笨,才會過份看輕世上一切的事情。
老實說,信主多年的我,對不信者的挑戰與質疑已見怪不怪。
其實聖經也一早預言:
因 為 十 字 架 的 道 理 、 在 那 滅 亡 的 人 為 愚 拙 . 在 我 們 得 救 的 人 卻 為 神 的 大 能 。 ...
世 人 憑 自 己 的 智 慧 、 既 不 認 識 神 、 神 就 樂 意 用 人 所 當 作 愚 拙 的 道 理 、 拯 救 那 些 信 的 人 . 這 就 是 神 的 智 慧 了 。 (林前 1:18, 21)
我們這些基督徒之所以能如此"樂觀平安"地"輕看"不信者眼中看的"大事"或"殘酷的事實",原因正如之前的網誌所言,我們明白十字架的道理後,有救恩的確據和神的應許下,我們便能夠擁有不信者的平安、快樂、信心、盼望與愛心。
然而,十字架的道理在一般不信者眼中都總是愚拙的道理 (請你別誤會經文及本人的意思,這並非指不信者是愚拙,而是不信者以為十字架的道理是愚拙的意思)
故此相信十字架道理的基督徒所持的信念、說法、道理自然都容易被人以為是愚拙的。
事實上,這是愚拙,還是真智慧呢?到了那日子的時候,一切自然會顯明出來,故我不用與你爭論。
我的責任只是向你陳述、向你解釋而已。
(耶穌說) 所 以 你 們 要 去 、 使 萬 民 作 我 的 門 徒 、 奉 父 子 聖 靈 的 名 、 給 他 們 施 洗 . 凡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、 都 教 訓 他 們 遵 守 我 就 常 與 你 們 同 在 、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。 (太28:19-20)
凡 我 所 行 的 、 都 是 為 福 音 的 緣 故 、 為 要 與 人 同 得 這 福 音 的 好 處 。 (林前9:23)
但面對心腸剛硬的人,他們不肯聽,不肯了解,不肯接受,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也無可奈何。
唯有把你們放在禱告中,又為未聞福音的萬民切切地禱告......
除此以外,別無他法。
至於以為我們這些天真、愛說感恩的基督徒總有一天會認清現實,又認為我們乃最易離教的一群。(這是回應一位不信的朋友之看法)
我想我在此仍須捍衛我的信仰和說明我的決心,以免再次被不信者"輕看"。
我們之所以常常愛說感恩,是因為我們充分認識到神的恩典。
但要認識到神的恩典,對一般非基督徒而言,是有一定難度。
因為在此以前,他們必須先從心裡感受或明白以下四項重要的真理。
1) 人類道德的淪亡
2) 神賞罰分明的公義:神是全地的審判者,賞罰分明,對犯罪的人必會作出審判。
3) 人類靈性上的無能:人只是受造之物,又帶有罪性,故不能靠自己變為完全;唯有依靠神、尊敬神來確保神的接納。
4) 神主權的自由:我們既犯了罪,故神也無向我們施恩的必要。故基督教告訴我們,我們現在可以憑信稱義、得救,這份恩典是白白的;換句話說,恩典是神自己發動,來自一位可以不寬容我們的神。
對於第一點, 一般不信者應該比較容易接受和認同,因為從現今世代很多不合道德的新聞事例已可見一斑...
但對於後面的三點,卻不容易為不信者所接受了。
首先,不信者要先克服一個難題:這個世上是否真的有神?就算真的有神,這神是否如基督教所形容的那一個?
其次,不信者是否願意接受自己是受造之物,自己的由來是與神的創造有關?
第三,這又是最難接的一點:不信者是否接受自己是一個罪人?我們真的是否不能靠自己克服世上一切的困難與現實?甚至,我們是否因為罪的問題,最終要接受神的審判呢?
如果不信者從一開始已全然否定上述三條問題,那麼更無法接受自己是需要拯救、救恩、神白白的恩典。
既然認為自己不需要恩典,又何來認為這個神對自己好好,然後在一切的事上回應神說:感恩感恩 或 感謝主 呢?
除非人能認識、感受並承認到前文所述的四項真理,否則也無份於聖經所說神恩典的信心,更遑論明白基督徒口中的感恩事項了!
不過,我們作為基督徒,卻是明白了、感受了、更承認上述四項真理──
神的恩典是神無條件的,不計較罪人的虧欠而對他們所付出的愛。
既然我們明知道這愛這恩典是何等的長闊高深,又了解到恩典乃赦罪的源頭、是神救恩計劃的動因,更是保守基督徒的保證;
我們又何以再次反叛神、離棄神呢?
既然有此確認、確信,我們便不會輕易的離教。
即使我們認清這個現實有多麼的殘酷,亦只會教我們對人的罪性有更深切的理解,讓我們更確信人只是受造之物,又帶有罪性,人是不能靠自己變為完全,讓我們更深信人真的需要神白白的恩典。
我們亦因為這份白白的恩典而進一步被神感動,因而更抓緊上帝;
又為了回報神這份白白的恩典,甘心樂意地投身"行善",藉以回報神的深恩厚愛。(儘管知道無論自己做多少,自己還是不配這份恩,也還不完這份恩。)
說到這裡,你若然還是認為我們太天真、太樂觀、太愚笨,我亦只能慨嘆這份為人當作愚拙的道理暫時與你無份,我也不強求。
我只會渴望你終有一日在神的帶領和一些經歷之下,明白自己的有限,從而願意虛心了解和接受這個道理好了。
P.S. 補充弟婦的兒子浩峰的情況:
在醫生再次檢查後確實,浩峰腦子的水泡已經全然消失,應該沒有問題了。
這是否神所施行的恩典?對於非基督徒而言,沒有探究的必要。
但對於作為基督徒的我,縱不會以為是神蹟,但仍會視作十分十分感恩的事呢!
而且,此事足以證明,面對難以解決的事情時,無須把事情先想得太糟,倒要樂觀積極面對,也許或會柳暗花明又一村,當中自有神祝福的地方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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